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辽宁省实验林场取暖用煤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辽宁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取暖用煤
首次公告日期:2****5-0**$3-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新增保证金账号
更正日期:2****5年0**$3月2**$3日1**$3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湾甸子镇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3号
联系方式:0***4-2注册后查看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泽洋
电话:0***4-2注册后查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