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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西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那曲市色尼区达前乡路堆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那曲市色尼区达前乡路堆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S1***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

【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受【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委托,就那曲市色尼区达前乡路堆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进行项目异常终止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S1***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

招标项目名称: 那曲市色尼区达前乡路堆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相关标段编号: S1***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1

二、招标公告时间:2****5年0**$3月2**$3日1**$3时3**$3分

异常终止时间:2****5年0**$3月3**$3日1**$3时0**$3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中标公司: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中标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中标公司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5年4月2**$3日起被执行1.8亿元,按照法律强制执行要求,如合同签订完成进场后项目资金转入该公司将被强制执行,项目专款将无法投入项目建设,无法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因此招标人未审核该公司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在2****5年5月2日发函要求中标公司法人到场对法院执行情况进行疑,经过多次与中标公司协商沟通,并咨询行业律师后,中标公司于2****5年5月1**$3日发函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招 标 人: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文化路

联 系 人: 巴桑先生

电 话: 1***1注册后查看6****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浙江小区二期B 区1**$3栋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1注册后查看7****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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