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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5年附属工程项目

答疑补遗书

编号:(TC2***9D0F5)-答疑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质疑1:①工程量清单里办公楼是按照落地式脚手架取费,为什么其他楼栋要按照装饰脚手架取费呢?

②其他楼栋的装饰脚手架取费是按照吊篮施工进行计费,那么吊篮悬臂、配重人工搬运上楼面的转运费是否应单独计价。

③既然禁止使用楼内电梯转运材料,那么人工转运建筑垃圾、材料是否应合理记取材料转运费用。

④办公楼、第一教学实训楼、第二教学实训楼、第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校大门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增设挑檐滴水线,对车辆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进行钢结构加固须在2****5年8月2**$3日前完工部分工程2****5年暑期必须完工,剩余零星工程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陆续开展,直至2****6年该项目的零星工程才能全面完工,但是质量保证期起算时间为所有子项目的质保期统一从服务期内所有施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两年质保期满,完成保修责任后无息返还质保金的 7**$3%(防水工程质保金占整个工程质保金的 3**$3%):防水工程质保金待五年质保期满,完成保修责任后无息返还还质保金的 3**$3%;这样导致2****5年完成的施工内容的质保期延长了一年,建议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按照各子项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答:①本项目招标是采用限价招标,至于采用什么脚手架取费由投标人自主考虑。

②招标限价已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价。

③已综合考虑入招标限价,不再单独记取。

④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质疑2:涪陵这么多建筑公司,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也很多,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成熟的管理团队及施工团队,但是这个项目就因一个教育类建筑业绩要求就把涪陵大多数建筑公司拒之门外,是有意为之,为某公司量身定制?还是因施工难度巨大担心一般的公司无法胜任?恳请校方调整业绩要求,给予涪陵本地企业一个机会。

答:根据项目特征及需求,本项目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5版-1》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设置的“工程类别”,符合《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注册后查看1-2****3)附录A中三级目录的要求且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量身定制。请各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质疑3: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工程类别: 教育建筑,请问学校学生宿舍满足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质疑4:招标文件业绩工程类别为教育建筑,是学校建筑都可以吗?还是必须在四库中查询为教育建筑?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质疑5:请问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工程类别为教育建筑,已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项目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的是否满足本工程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质疑6:技术措施用脚手架,可以说吊篮与蜘蛛人不。

答:本项目招标考虑的脚手架系综合考虑,是完成各单位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措施费用的总限价,至于实际采用什么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需满足施工及安全规范要求。

二、补遗部分

本招标项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5年附属工程项目”补遗如下:

1、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中下列内容作出修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主要是对办公楼、第一教学实训楼、第二教学实训楼、第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校大门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增设挑檐滴水线,对车辆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进行钢结构加固……

现修改为:

……主要是对办公楼(4#)、第一教学实训楼(7#)、第二教学实训楼(9#)、第三教学实训楼(1#)、图书馆(8#)、校大门(2**$3#)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增设挑檐滴水线,对汽电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进行钢结构加固……

2、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款,“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中下列内容作出修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5年7月至2****6年8月,其中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办公楼、第一教学实训楼、第二教学实训楼、第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校大门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增设挑檐滴水线,对车辆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进行钢结构加固)须在2****5年8月2**$3日前完工。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项目工期以招标人单独开工通知书为准。

现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5年7月至2****6年6月,其中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办公楼(4#)、第一教学实训楼(7#)、第二教学实训楼(9#)、第三教学实训楼(1#)、图书馆(8#)、校大门(2**$3#)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增设挑檐滴水线,对汽电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进行钢结构加固须在2****5年8月2**$3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其赶工及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招标限价范围内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项目工期以招标人单独开工通知书为准。

三、本答疑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答疑补遗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答疑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5年6月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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