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清水河镇2024年联丰村灌溉用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贵州省
公告内容
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错误,现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更正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