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2023年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文件澄清
公告变更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标段名称:2****3年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原内容:
2.2.4(2)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明标)(5分)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业绩(5分) | 投标人近三年(2***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5***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无需含设计)。每一项合格业绩得2.5分(牵头人提供)最高得5分。 |
***0;***0;现修改为:
2.2.4(2)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明标)(5分)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业绩(5分) | 投标人近三年(2***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5***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无需含设计),(类似业绩是指道路硬化工程)每一项合格业绩得2.5分(牵头人提供)最高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