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项目
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问:一、质疑事项及依据 1、招标文件第4**$3-4**$3页: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满分4分)......②其他: a、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2**$3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2**$3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c、所投安防监控设备的制造商需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分析评估能力,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安全开发类)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2**$3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出具制造商盖章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根据该评分规则及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分析,该条款描述不合规,理由如下: 招标文件中条款c要求制造商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安全开发类)证书”。通过对行业内调研,能够完全响应上述倾向性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变相指定特定品牌,限制竞争。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禁止以特定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作为评审因素。
回复:修改为:“②其他:a、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问:二、招标文件第4**$3页:投标设备的业绩(满分6分)......②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包括信息通信类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类或水利监测类)类似的设备业绩,每项加1分,满分4分。【注:业绩指近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设备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指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中注明的合同项目完工时间为准。】 根据该评分规则及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分析,该条款描述不合规,理由如下: ⑴限定特定行业业绩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招标文件要求业绩必须属于“信息通信类、电子与智能化专业类或水利监测类”三类信息化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禁止“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也强调不得通过资质、业绩等条件指向特定潜在投标人。 ⑵设置合同金额门槛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招标文件要求“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作为加分项,属于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因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禁止将合同金额、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歧视排斥中小企业参与。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指出,特定金额的业绩要求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 ⑶业绩时间跨度过长影响公平性 招标文件要求“近十年内”的业绩,时间跨度显著超出行业惯例(通常为3-5年),排除近年技术迭代较快的新兴企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要求评审因素应与项目需求对应,时间范围过长将导致技术标准与当前市场脱节。
回复:(1)本项目为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次招标项目为水利工程设备采购类招标,招标内容涉及水利工程信息化,信息通信及网络安全、电子智能化及安防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信创等产品和行业,业绩内容只需包含信息通信类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类或水利监测类任意一项即可得分;(2)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控制价金额为4注册后查看0元,合同金额按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设置,为不小于3***0万元业绩符合相关规定,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3)本次招标项目业绩时间要求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有业绩要求的应明确为近1**$3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无以其它不合理条件限制的情形。该条款作为投标设备的业绩加分项,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三、招标文件第4**$3-4**$3页: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满分1**$3分):......②其他: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所提供的SCADA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每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a、SCADA软件(完全版)需具备系统用户唯一标识,用户密码应密文显示且加密存储,系统默认用户首次登陆应强制修改默认密码,系统应有定期修改密码的策略,防止用户通过多次登录尝试获取密码;应为多用户权限配置,多用户可配置相同的参数,能在线管理用户,具有相应权限用户才能在线管理其他用户,用户登录具有超时功能;能绑定用户IP或者MAC地址,在非绑定的设备上不能登录用户,系统中的用户登录、注销等操作事件,应有对应的时间戳;向SCADA产品中接收消息的窗口大量、长时间发送消息,软件系统无异常。(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具有CMA或CNAS公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b、工业数据库软件需具备软件界面使用简体中文,符合汉字编码标准(GB1注册后查看0),可以在中文操作系统上运行,支持中文的输入和输出,软件符合中文使用习惯(需提供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证明);系统用户有唯一标识,用户密码应该是密文显示,密码应加密存储,默认用户首次登陆应强制修改默认密码;实时历史数据库服务进程的CPU占有均衡,内存、GDI、句柄不会发生泄漏。(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具有CMA或CNAS公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根据该评分规则及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分析,该条款描述不合规。理由如下: 招标文件中条款②中要求SCADA软件具备的性能参数仅对应某特定品牌或厂商的私有技术标准,通过对行业内供应商产品的调研,能够完全响应上述倾向性技术参数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若按照现有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招标活动,将无法形成有效竞争,难以实现招标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的目的,严重损害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构成《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禁止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回复:修改为:“②其他: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所提供的闸门控制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每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a、SCADA软件(完全版)需具备系统用户唯一标识,用户密码应密文显示且加密存储,系统默认用户首次登陆应强制修改默认密码,系统应有定期修改密码的策略,防止用户通过多次登录尝试获取密码;应为多用户权限配置,多用户可配置相同的参数,能在线管理用户,具有相应权限用户才能在线管理其他用户,用户登录具有超时功能;能绑定用户IP或者MAC地址,在非绑定的设备上不能登录用户,系统中的用户登录、注销等操作事件,应有对应的时间戳;向SCADA产品中接收消息的窗口大量、长时间发送消息,软件系统无异常。(需提供有效的具备CMA或CNAS公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b、工业数据库软件需具备系统用户有唯一标识,用户密码应该是密文显示,密码应加密存储,默认用户首次登陆应强制修改默认密码;实时历史数据库服务进程的CPU占有均衡,内存、GDI、句柄不会发生泄漏。(需提供有效的具备CMA或CNAS公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问:四、招标控制价清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表》中1.1.2**$3 大3匹变频格力空调(立柜式、冷暖、一级能效) 1**$3台和1.1.2**$3 1.5匹格力空调(壁挂式、冷暖) 2**$3台。根据该条款内容及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分析,该条款描述不合规。理由如下: ⑴指定空调品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招标文件直接限定“格力”品牌,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的倾向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⑵空调采购违反相关集采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年版)〉的通知》(财库〔2****9〕6**$3号)可知,空调属于集中采购设备,放在此项目中采购不合规。⑶虚报空调工程量违反相关政策法规 我司通过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现招标文件中的清单与实际需求严重不符,是否存在虚报工程量或挪作他用情况,本项目虚报空调工程量构成“虚构采购需求”,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采购文件应真实反映项目需求的规定。后续项目审计也将面临较大风险及问题:由于本项目涉及虚列工程量、拆分项目规避监管等行为,审计部门通过比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竣工资料后发现工程量异常,虚报工程量一旦查实,可能面临合同无效、资金追回、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回复: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中涉及空调品牌,均已删除,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本项目为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修改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第3.2.4结清款:买方支付该笔结清款前,卖方须以现金形式将质量保证金、运行维护服务费、驻场人员费用转到买方账户,买方收到后1**$3天内支付至审结总价的1***0%,否则买方有权不予支付。买方付款前,卖方须提交与拨款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修改为:买方支付该笔结清款前,卖方须以现金形式将质量保证金、运行维护服务费、驻场人员费用转到买方账户(买方需提供收款证明材料),买方收到后1**$3天内支付至审结总价的1***0%,否则买方有权不予支付。买方付款前,卖方须提交与拨款相同金额的付款证明材料,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条款中涉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均相应删除。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特征表第1.3.1、1.3.3条款”做相应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支持资料中的“②为保证系统高可用性:a、投标人所投SCADA软件的制造商应具备成熟、可靠的系统应用案例,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SCADA软件水利行业业绩证明,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关键页文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0.1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制造商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所投SCADA软件和工业数据库软件的制造商开发能力成熟度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认证并提供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满足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②其他:为保证系统高可用性:a、投标人所投SCADA软件的制造商应具备成熟、可靠的系统应用案例,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SCADA软件水利行业业绩证明,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关键页文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0.1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所投SCADA软件和工业数据库软件的制造商开发能力成熟度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认证并提供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满足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3、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
2****5年5月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