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招标编号:XM2025GZBC-ORGCODE-0045)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标段号:XM2025GZBC-ORGCODE-0045/02)的澄清、答疑、开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不一致,现需统一修改为招标文件中的时间。修改后的时间如下: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5月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5月10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09时30分。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5月3日16时30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