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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dname="d656d2e71a9c5b7770a88c95538b9441">】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的委托,就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5】0***2号

3. 招标编号:商工程〔2****5〕0***6号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

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R)

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

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年9月3**$3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现更正为:

8.1

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4**$3%。

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R)

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

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年9月3**$3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现更正为:

8.2

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4**$3%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3%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9**$3%;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注: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虞城县谷熟镇汤庄村高庄自然村北侧文化活动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3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7注册后查看1****5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0-3注册后查看6

发布人: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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