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KC-20250715024711-13752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公告变更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1注册后查看2

****5;****5;原合同编号: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1注册后查看2

二、合同名称: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1注册后查看2

****5;****5;原合同名称: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1-1注册后查看2

三、项目编号:ZJXD-2注册后查看7-2注册后查看3-0注册后查看8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地址:南岗区先锋路5***7号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8****1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8号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1****3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变更验收日期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批) ¥7,5***0.7**$3 ¥7,5***0.7**$3 采购车险

合同金额: 7,5***0.7**$3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贰拾元零柒角贰分

履约期限:2****5年0**$3月1**$3日至2****6年0**$3月1**$3日

履约地点:南岗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5年0**$3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5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2****5年0**$3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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