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华阳垃圾中转站整治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公告变更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G2024-03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阳垃圾中转站整治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4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4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相应更改。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

原: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

技术参数

(20分)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0分。每项指标有一个负偏离扣0.4分。

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需如实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注:证明材料内容须清晰可见。

20

3

业绩

(8分)

业绩:供应商承接过类似拉臂车(最大总质量≧25吨)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对应的合同发票,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应清晰可见相应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8

4

技术实力及保障措施

(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选型、产品配置、材质选用、质量控制方法等进行评分:产品选型新、产品配置全面、细致,能够保障车辆的可靠、稳定运行,协同性非常好,质量控制方法针对性明确细致、生产工艺完善程度高的得12分;产品配置全面,能够保障车辆的可靠性及稳定性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生产工艺详细可行得9分;产品配置能够保障车辆的基本可靠、稳定运行,配置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8

国家政策导向(2分)

1、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类产品得1 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类产品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

技术参数

(22分)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2分。

标注“▲”内容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多扣2分;其余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最多扣20分。

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需如实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注:证明材料内容须清晰可见。

22

3

业绩

(8分)

业绩: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承接过类似拉臂车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发票需能反映为该合同项下发票,未提供不得分)

8

4

技术实力及保障措施

(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配置、材质选用、质量控制方法等进行评分:产品配置全面、细致,能够保障车辆的可靠、稳定运行,协同性非常好,质量控制方法针对性明确细致、生产工艺完善程度高的得12分;产品配置全面,能够保障车辆的可靠性及稳定性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生产工艺详细可行得9分;产品配置能够保障车辆的基本可靠、稳定运行,配置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

原: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3辆短轴拉臂车含罐体,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短轴拉臂车含罐体

3辆

备注:含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按100万)、上牌、车辆标识费用。

25吨拉臂车参数

1.底盘发动机功率(kW)≥220

2.外形尺寸(mm)≥7400×2500×3000

3.最高车速(km/h)≥80

4.最大总质量(kg)≤25000

5.整备质量(kg)≥10200

6.额定载质量(kg)≥14200

7.离去角(°)≥30

8.最小离地间隙(mm)≥240,需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

9.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10.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11.钩心高度(mm):1570±10

12.外导入宽度(mm):1070±10

13.装箱作业时间(s)≤45,需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

14.卸箱作业时间(s)≤60,需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

15.卸料角(°)≥50,需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

16.拉臂的关键部位需采用高强度精铸件,不少于三处,提高安全性和延长使用寿命。

17.拉臂上装需设置有多层电液互锁逻辑的控制装置,安全性高。如,在卸料工况时,需要箱体锁和自卸锁锁上以后,箱体才能举升卸料;卸料过程中,箱体锁与前架不能动作。

18.液压系统需设置箱体缓冲回落装置,使箱体能平缓坐落在车辆上,避免刚性冲击,需提供实物照片和简单原理说明。

19.车辆尾部需安装有后桥支撑装置,钩臂车拉满载箱体前,将后桥支撑油缸伸出顶住钢板弹簧,防止车辆向后倾翻,需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20.操作盒需可手持,操作者可坐在驾驶座上或站立于驾驶室外进行动作的操作。

21.车辆需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车辆在维修时,举升拉臂,撑起安全撑杆,保护维修人员安全,需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整体式压缩机设备参数:

22.理论压缩能力(m3/h)≥13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3.垃圾箱有效容积(m3)≥12,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4.最大压缩力(kN)≥36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5.料斗有效容积(m3)≥3,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6.料斗有效宽度(mm)≥220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7.预压腔有效容积(m3)≥3.5,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8.压缩循环时间(s)≤35,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29.上料循环作业时间(s)≤35,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30.垃圾密实度(t/m3)≥0.7,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31.作业噪声(dB(A))≤7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32.液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MPa)≥19,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33.电机功率(kW)≥5.5,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

34.结构尺寸(翻斗翻起状态)(mm):5000×2500×2400±200

35.需具有前门结构,可作为维修压头总成及压缩油缸的检修门,也可作为定期清理压头后腔中垃圾的清污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36.垃圾压缩机需能适用于人力车及1.5吨以下,宽度不大于1.8米的小型机动车上料的垃圾收集方式对接;保证垃圾收集车一次卸料操作方便。

37.需具有三相电源的相序换相功能,方便快捷改变电机的相位,无须重新接线。

38.需具有液晶显示功能,能将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显示在屏幕上,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的垃圾量显示、误操作提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的自诊断结果显示、程序调整功能等,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39.需具有压满报警及显示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40.需具有线控式和触摸式双重控制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41.需具有紧急停止控制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42.需具有压缩头处于任意位置时强行退回初始工作位的功能;

43.设备箱体后门需采用液压锁紧,从拉臂车液压系统取力,可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驾驶室内直接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44.设备需采用PLC控制,能根据垃圾压缩的负载情况自动调整油缸的推力,使垃圾均匀、密实地分布在箱体内。

45.所有旋转铰轴均需采用特种自润滑轴承或关节轴承,油缸活塞杆表面采用镀铬处理,具有很强的耐磨性和耐腐性,保证其在恶劣环境中的使用寿命。

46.卸料门需具有锁紧机构和密封结构,保证压缩过程和垃圾转运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水滴漏。

47.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需采用双泵驱动,系统需要高压时,采用单泵工作,系统需高速时,采用双泵工作,高效节能,系统发热量小。

48.卸料门需采用可调间隙锁紧机构设计,可精确控制密封条的压缩量,密封性好。卸料门需具有防脱钩泄压装置,采用双联液压锁结构,可以有效的防止密封条的反作用力而导致的脱钩现象,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49.需可实现自动压缩循环,当按下压缩循环按钮,压头可在压缩仓内自动地来回运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50.液压泵站需安装在抽屉式的泵支架上,结构紧凑、节约空间、节能环保。

三、供货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合同设备经过按时、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货物验收合格后风险转移至供应商。

2、技术资料要求

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文和英文);用户手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货物安装到位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对使用系统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能够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维护技能,培训地点、人数、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针对采购方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深度、培训范围及相关必要的设备使用维护技能的需要等培训方案。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质保期内故障报修,8小时内无法及时修复的须提供备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提供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保证24小时开通。

2、质保期满后供方必须提供终生维保服务与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3、免费保修保养期满后维修费用按照材料成本收取。

4、免费保修保养期满后,采购人可要求终身维保的同时也有权自行选择维保单位。

五、付款方式

1、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上牌结束、车辆保险缴纳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货商付至合同款的90%(供应商提供设备与车辆的专用发票,并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2、自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货商付清余款。

说明:成交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更正为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3辆短轴拉臂车含罐体,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短轴拉臂车含罐体

3辆

备注:含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按100万)、上牌、车辆标识费用。

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生产者)官网产品页截图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佐证技术参数。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

25吨拉臂车参数

1.底盘发动机功率(kW)≥220

2.外形尺寸(mm)≥7400×2500×3000

3.最高车速(km/h)≥80

4.▲最大总质量(kg)≤25000

5.整备质量(kg)≥10200

6.▲额定载质量(kg)≥14200

7.最小离地间隙(mm)≥240

8.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9.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10.卸料角(°)≥50

11.装箱作业时间≤45s

12.卸箱作业时间≤60s

13.在卸料工况时,需要箱体锁和自卸锁锁上以后,箱体才能举升卸料;卸料过程中,箱体锁与前架不能动作。

14.液压系统需设置箱体缓冲回落装置,使箱体能平缓坐落在车辆上,避免刚性冲击

15.车辆尾部需安装有后桥支撑装置

16.操作盒需可手持,操作者可坐在驾驶座上或站立于驾驶室外进行动作的操作。

17.车辆需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保护维修人员安全。

整体式压缩机设备参数:

18.理论压缩能力(m3/h)≥130

19.垃圾箱有效容积(m3)≥12

20.最大压缩力(kN)≥360

21.料斗有效容积(m3)≥3

22.料斗有效宽度(mm)≥2200

23.预压腔有效容积(m3)≥3.5

24.压缩循环时间(s)≤35

25.上料循环作业时间(s)≤35

26.垃圾密实度(t/m3)≥0.7

27.作业噪声(dB(A))≤70

28.液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MPa)≥19

29.结构尺寸(翻斗翻起状态)(mm)≤5000×2540×2500

30.需具有前门结构;

31.垃圾压缩机需能适用于人力车及1.5吨以下,宽度不大于1.8米的小型机动车上料的垃圾收集方式对接。

32.需具有三相电源的相序换相功能。

33.需具有液晶显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的垃圾量显示、误操作提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的自诊断结果显示、程序调整功能等;

34.需具有压满报警及显示功能;

35.需具有线控式和触摸式双重控制功能;

36.需具有紧急停止控制功能;

37.需具有压缩头处于任意位置时强行退回初始工作位的功能;

38.设备箱体后门需采用液压锁紧,可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驾驶室内直接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需提供证明材料。

39.设备需采用PLC控制。

40.所有旋转铰轴均需采用特种自润滑轴承或关节轴承。

41.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需采用双泵驱动。

42.需可实现自动压缩循环。

三、供货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设备经过按时、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供货时间安排合理且可执行性高,供货人员配备得当。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

2、技术资料要求

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文和英文);用户手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培训服务

货物交付到位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对使用车辆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能够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维护技能至少3名,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针对采购方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深度、培训范围及相关必要的设备使用维护技能的需要等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车辆操作培训及保养服务培训等)。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质保期内故障报修,8小时内无法及时修复的须提供备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提供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保证24小时开通。

2、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应负责免费更换。

3、质保期满后供方必须提供终生维保服务与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4、免费保修保养期满后维修费用按照材料成本收取。

5、免费保修保养期满后,采购人可要求终身维保的同时也有权自行选择维保单位。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货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上牌结束、车辆保险缴纳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货商付清全部余款(供应商提供设备与车辆的专用发票,并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说明:成交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其余序号相应修改。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中

原:

六、履约保证金

6.1 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

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函。

6.2.1履约保函退还方式:按照乙方缴纳的方式进行退还。

6.2.2履约保函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28日内。

6.2.3履约保函退还条件: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乙方在履约期间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经扣除后存有结余的。

6.2.4履约保函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

6.3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中

原:

八、合同款项支付

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8.1.1 车辆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上牌结束、车辆保险缴纳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款的90%(乙方提供设备与车辆的专用发票,并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8.1.2自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说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8.1.3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更正为

八、合同款项支付

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8.1.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货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8.1.2 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上牌结束、车辆保险缴纳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货商付清全部余款(供应商提供设备与车辆的专用发票,并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

说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更正日期:2024-09-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

联系人:汪高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6室

联系人:鲁冰洁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冰洁

电话:注册后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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