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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央商务活力区智慧化(新基建)一期项目路灯部分相关设备安装施工服务采购文件澄清通知发布时间:

十堰市中央商务活力区智慧化(新基建)一期项目路灯部分相关设备安装施工服务

采购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LTZXZ202409030039/01

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十堰市中央商务活力区智慧化(新基建)一期项目路灯部分相关设备安装施工服务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针对本项目相关疑问答复如下:

1、问题:由于招标清单中未见变压器、配电柜、主电缆、回路电缆、预埋管线、路灯基础等分项,以上是否不包含在本次劳务招标中?

答复:不包含。

2、问题: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采购,根据实际设备安装数量据实结算(电线电缆部分除外,电线电缆部分综合单价及工程量均不予以调整,固定总价包干)。供应商填报的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税费以及利润等,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进行调整,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此处电缆是否由业主工给,如使用量超出清单是否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填补?

答复:电缆由供应商承担。电线电缆部分固定总价包干,如使用量超出,采购人不进行增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3、问题:由于投标人需要完成基础保护包封,基础图纸未见包封的尺寸及砼的规格,是否按照常规C20,尺寸大于等于基础法兰、高于螺栓25mm即可。

答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执行,如后期存在设计变更,相关单价不予调整,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小龟山华中金融文化公园19

联 系 人:董经理

电 话:注册后查看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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