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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贵州省
公告内容
答疑正文.pdf
递交时间:2024-11-27 14:4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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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取消评审标准内容-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审项。2、原评审标准-其他人员-1、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分值调整为6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工程监理的得4分(共6分) 。3、原评审标准-其他人员-2、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分值调整为6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 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共6分) 。4、评审标准-其他人员-监理员(2人及以上)分值调整为8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具备建设工程监理员证书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满足要求得8分,不满足得0分(此项满分8分)。5、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