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因前期“三通一平”已由建设单位实施,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不含拆除现有建筑质量较差的旧教学楼和电教楼,建设规模不含拆除旧教学楼和电教楼12889.64㎡。现对朔州市第四中学校 新建高中校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349001)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0307.2㎡,总建筑面积55136.8㎡,保留现状教学楼22913㎡,拟新建建筑面积32223.8㎡,地上建筑面积23515.36㎡(其中:教学楼13313.28㎡,学生宿舍6254.46㎡,学生食堂报告厅3947.62㎡);地下建筑面积8708.44㎡(其中:厨房及食堂2658.44㎡,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6050㎡);拆除旧教学楼和电教楼12889.64㎡。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建筑质量较差的旧教学楼和电教楼后,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 现做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0307.2㎡,总建筑面积55136.8㎡,保留现状教学楼22913㎡,拟新建建筑面积32223.8㎡,地上建筑面积23515.36㎡(其中:教学楼13313.28㎡,学生宿舍6254.46㎡,学生食堂报告厅3947.62㎡);地下建筑面积8708.44㎡(其中:厨房及食堂2658.44㎡,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6050㎡);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功能要求,(二)工程规模:“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0307.2㎡,总建筑面积55136.8㎡,保留现状教学楼22913㎡,拟新建建筑面积32223.8㎡,地上建筑面积23515.36㎡(其中:教学楼13313.28㎡,学生宿舍6254.46㎡,学生食堂报告厅3947.62㎡);地下建筑面积8708.44㎡(其中:厨房及食堂2658.44㎡,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6050㎡);拆除旧教学楼和电教楼12889.64㎡。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建筑质量较差的旧教学楼和电教楼后,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 现做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功能要求,(二)工程规模:“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0307.2㎡,总建筑面积55136.8㎡,保留现状教学楼22913㎡,拟新建建筑面积32223.8㎡,地上建筑面积23515.36㎡(其中:教学楼13313.28㎡,学生宿舍6254.46㎡,学生食堂报告厅3947.62㎡);地下建筑面积8708.44㎡(其中:厨房及食堂2658.44㎡,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6050㎡);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建筑质量较差的旧教学楼和电教楼后,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其设计、施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总设计范围及各专业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所述:” 现做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址上建设一栋12轨高中部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建设食堂厨房、餐厅、学生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其设计、施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总设计范围及各专业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所述:” 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