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轻化工技术学院设备更新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Z123075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轻化工技术学院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2-27,更正为:2025-01-0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0 09:30:00,更正为:2025-01-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0 09:30:00,更正为:2025-01-14 09:30:00。

1、原招标文件内容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3(测试设备)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一、售后服务,1、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其中质保期不低于1年。

2、原招标文件内容中“3.详细评审   采购包3(测试设备):

质保期 (3.0)

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1年),全部质保内容的质保年限均增加1年,得1.0分,最高得 3分,增加不足1年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的质保期承诺函并明确具体的质保期期限,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

1、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其中质保期不低于各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招标文件内容中“3.详细评审   采购包3(测试设备)

质保期 (3.0)

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全部质保内容的质保年限均增加1年,得1.0分,最高得 3分,增加不足1年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的质保期承诺函并明确具体的质保期期限,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电  话:注册后查看-1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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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轻化工技术学院设备更新购置项目招标文件(2024122601).zip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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