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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F、G地块泛光照明设备采购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5-0**$3-3**$3 1**$3:0**$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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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0; 第七章***0; 技术标准和要求 ***0; ***0;工程计价总说明 ***0;增加内容“注: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对部分配置产品提供了推荐品牌,投标人应按照推荐品牌进行投标。投标人也可选择推荐品牌外的同档次品牌产品,如提供推荐品牌外的产品投标人需提出投标疑问,征得招标人的意见,且要求所投产品的参数指标、技术性能、稳定性、实用性等,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产品。投标时如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与推荐品牌的技术参数及指标的对比说明,并提供检验报告或公开发行的样本等证明资料,证明与推荐品牌产品技术性能为同档次或更优产品。” 招标文件中同步调整。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