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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2025-2027年常州画院及吴青霞艺术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16: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常州画院及吴青霞艺术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常州画院
行政区域常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6:48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建刚
项目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采购单位常州画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杭建刚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5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常州画院及吴青霞艺术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业绩 2.供应商20211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更正为:“供应商20211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2.“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3.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和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

4.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

5.删除“保安主管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得2分”;

6.“内勤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7.技术分(主观分)中“2.12.22.32.42.52.62.72.82.9”是否暗标评审“否”,更正为:是否暗标评审 “是”。

更正日期:2024-12-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定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开标评审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8881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杭建刚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建刚

电话:注册后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400-JZCG-G2024-0524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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