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4年12月24日 16: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常州画院及吴青霞艺术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常州画院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6: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杭建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常州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杭建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5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常州画院及吴青霞艺术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8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业绩 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更正为:“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2.“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3.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和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
4.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
5.删除“保安主管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得2分”;
6.“内勤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7.技术分(主观分)中“2.1,2.2,2.3,2.4,2.5,2.6,2.7,2.8,2.9”是否暗标评审“否”,更正为:是否暗标评审 “是”。
更正日期:2024-12-23
三、其他补充事宜原定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开标评审时间不变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8881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建刚
电话:注册后查看
无
附件:JSZC-320400-JZCG-G2024-0524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