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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主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主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1、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修改如下: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项目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3kw机柜租赁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R含税);监控与办公场地租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R含税)。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________(身份证号码),服务期_____。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2**$3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9**$3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投标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日

2.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三卷价格文件中“服务费报价表”修改如下:

1-1服务费报价表(单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序号

费 用 名 称

单位

税前单价(元)

税后单价(元)

1

3kw机柜租赁价

元/年

2

监控与办公场地租金

元/平方米/天

1、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

2、税后单价(元)=评标价

2、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报价依据和说明及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办法、延长服务期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月日

3.在投标编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元)”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1注册后查看0(元)

招标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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