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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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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农村公路监督质量抽检及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和桩基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24 至 2024-07-31
撰写单位: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洪旭
  
(2024年农村公路监督质量抽检及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和桩基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600-024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监督质量抽检及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和桩基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现更正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09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可自行携带电脑及CA锁在会议现场进行文件解密,或由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 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联系方式: 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丛女士
电  话: 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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