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南浔万亩千亿光电湾产业平台北部片区提升工程-保障性租赁用房(职工宿舍)项目工程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南浔万亩千亿光电湾产业平台北部片区提升工程-保障性租赁用房(职工宿舍)项目工程 【标段编号:A3305030670000195006001】的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问1、编制说明中只写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请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是否按照湖建发(2024)29号文件执行?
答: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湖建发(2024)29号文件执行。
问2、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答:地勘报告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问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只需2年即可,但本项目保修书中却要求了8年,超出了4倍,此条不合理?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其相关费用已考虑进工程量清单中,不做调整。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