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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南浔万亩千亿光电湾产业平台北部片区提升工程-保障性租赁用房(职工宿舍)项目工程 【标段编号:A3305030670000195006001】的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问1、编制说明中只写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请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是否按照湖建发(2024)29号文件执行?

答: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湖建发(2024)29号文件执行。

问2、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答:地勘报告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问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只需2年即可,但本项目保修书中却要求了8年,超出了4倍,此条不合理?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其相关费用已考虑进工程量清单中,不做调整。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4036913-72452-656-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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