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的委托,对香洲南路-禾塘路(刘塘路至会展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1****0.7**$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6**$3 万元(建安工程费已包含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不单独报价),预备费为8**$3.0**$3 万元(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按此价格统一报价),设计费为 1**$3.0**$3 万元。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设计费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所报设计费用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价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更正为:“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6.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1万元(建安工程费已包含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不单独报价),暂列金额为5**$3.5****1万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按此价格统一报价),设计费为1**$3.7****8万元。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设计费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所报设计费用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价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 7***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1 个□2 个□3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 1****6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1 个□2 个□3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 1****6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更正为:“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单项投资额不少于5***8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1 个□2 个□3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单项投资额不少于8***9.7**$3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 个?1 个□2 个□3 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单项投资额不少于8***9.7**$3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三、原招标文件中工期:1***0天
统一更正为:“1***0天;其中设计3**$3天,施工9**$3天。”
四、原招标文件中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 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更正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 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五、补发清单及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
六、P1***3投标报价汇总表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
一 | 工程费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1.1 | 总价部分 | ||
1.2 | 单价部分 | ||
1.3 | 暂估价部分 | — | |
2 | 设备购置费 | ||
1.1 | 总价部分 | ||
1.2 | 单价部分 | ||
1.3 | 暂估价部分 | — | |
二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 — | |
三 | 暂列金额 |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更正为: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
一 | 工程费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1.1 | 设计费 | ||
1.2 | 暂列金额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七、合同条款8.7.2作相应补充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
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2****0元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1 %或人民币金额为:/ 。
八、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第6点其他中第(1)小点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更正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业务系统内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2注册后查看7 、0****5-2注册后查看3
招标人: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