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我单位发布的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张东行审技改备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交投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张东行审技改备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交投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公告内容: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新建一套规模为2000Nm3/h生物质天然气制氢装置,项目使用的原料天然气为沼气制取获得的生物天然气(天然气组分可按管道天然气组分考虑)经长管槽车运输至现场使用,运输压力~22Mpa,现场需要降压处理后进行制氢。该装置制氢采用脱硫、转化、变换、吸附四个单元,本次招标为2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及配套卸压系统的成套采购、制安,包括其设计、供货、装置区域土建施工及装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更正为: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61300㎡,在既有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既有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6782㎡,其中综合办公楼400㎡,控制室800㎡,门卫96㎡,厂房5486㎡。年产氢气约2800吨,年产液氧约22800吨。原氢气生产系统1套、氢气压缩充装系统1套和液氧生产及充装系统1套,既有项目投资为20801万元。新增2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1套,利日原有氢气压缩、氢气充装设备,总生产产能不变,新增投资2000万元。原氢气制备---氢气压缩---氢气充装---液氧制备液氧充装。新增工艺流程:生物质天然气脱硫、转化、变换、吸附四个过程。
三、原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 25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 03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原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14日上午9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8日上午9时00分
五、原招标公告内容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设计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设计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供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六、原招标公告内容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更正为: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七、其他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025年4月1日
绿色氢能一体化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