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澄清公告】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三方监测(一标)答疑回复二

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p>1、我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章处只签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p><p>答:可以。</p><p>2、投标文件格式中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技术负责人,而不是本项目资格审查的其他主要人员中的技术负责人?</p><p>答:公司技术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的其他主要人员中的技术负责人可以不为同一人。</p><p>3、项目负责人要求1**$3年或以上工程勘察或监测或测量经历,这个经历年限是否按毕业年限为始计算?</p><p>答:可以以毕业年限计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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