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2****5年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学校电子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2****5年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学校电子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5-A-0****7
(三)首次公告日期:2****5年4月1**$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如下:
4 | 投标人认证评价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3分。 | 3 |
三、更正日期
2****5年5月1**$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宝信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枫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注册后查看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hzfzcb@tj.gov.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3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5年5月1**$3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2****5年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学校电子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JBH-2****5-A-0****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