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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贵州省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师范学院新材料与人工智能产学研实训基地项目-实验室专项通风系统(三次)(项目编号:E5***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5W0***1),收到潜在投标人递交的异议,现就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异议及答复

异议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3干式化学废气处理装置验收要求:1.高效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检测项目如下,并提供同时满足下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检测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a.压力损失检验结果≤1.2kPa……。上述要求中未明确依据的检测标准,请明确依据的检测标准。另项目安装完成后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须满足上述要求,经咨询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表示无法在现场完成以上检测内容,请明确提供三家以上可以到现场做以上检测内容的检测机构。

答:1.高效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检测标准为:HJ/T 3***6-2****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 7***4-2****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2.SDG高效干式吸附废气处理设备检测标准为:依据HJ/T3***6-2****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装置》、HJ 5**$3-2****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3-2****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且经市场调研,可进行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低于三家。请投标人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

异议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 2.技术参数要求中(五)干式化学废气处理装置(多效循环化学废气处理装置)要求提供1、2、3、5条提供检测报告,未明确依据的检测标准,请明确依据的检测标准。

答:现对干式化学废气处理装置(多效循环化学废气处理装置)有关检测依据(标准)明确如下:

1.活性炭碘吸附值>1****0mg/g;检测依据(标准):GB/T 7****2.7-2****3;活性炭灰分<1%;检测依据(标准):GB/T 1注册后查看6.3-1****9;活性炭着火点>5***0℃,检测依据(标准):GB/T 7****2.9-2****8;四氯化碳吸附率>8**$3%,检测依据(标准):GB/T 7****2.1**$3-1****7;比表面积>1****0m2/g,检测依据(标准):GB/T 7****2.2**$3-2****8;强度>9**$3%;检测依据(标准):GB/T 7****2.3-2****8。(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有机废气处理效率要求:设备对苯的处理效率应≥9**$3%,对甲苯的处理效率应≥9**$3%,对二甲苯的处理效率应≥9**$3%,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应≥9**$3%;检验依据(标准):HJ/T 3***6-2****7、HJ 7***4-2****4、HJ 3**$3-2****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标注清楚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详细去除效率)

3.酸性废气化学滤料ME-A对硫化氢穿透时间大于1****0min,穿透容量>3**$3%;检测依据(标准)不限,检测结果满足上述要求均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提供废气处理设备安全要求、压力损失、气密性、运行噪音检测项目,检测判定均为:符合。检验依据(标准):HJ/T 3***6-2****7、HJ 7***4-2****4、HJ 3**$3-2****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异议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第五章 一、说明 4.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标注特殊符号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若有),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有权不予认可。资料所属权为制造商的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需填写所投产品品牌、型号。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项目为工程货物招标,遵循《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相关规定,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招标文件修改

1.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前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本次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5年4月2**$3日0**$3:3**$3时。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年4月3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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