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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通远堡镇亿林小区燃煤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2-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远堡镇亿林小区燃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8日15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通远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城市富民路122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
电  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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