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承德市新能源共享集控中心(平泉300MW风电项目分设监控室)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答疑澄清

公告变更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标段名称:承德市新能源共享集控中心(平泉3***0MW风电项目分设监控室)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致各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变更为平泉3***0MW风电项目分设监控室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条款号2.2建设规模修改为“平泉3***0MW风电项目分设监控室建设项目,是平泉3***0MW风电项目的组成部分,为集中管理预留条件,同时可承接承德地区其他新能源场站接入,提供新能源项目集中运营服务,可作为承德市新能源共享集控中心使用,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泉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承德市高新区,利用既有双子座大厦资产,建设面积约为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中评审因素“投标内容”,评审标准修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的内容要求。”4、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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