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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福建省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委党校(二期)已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发改投〔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美林街道福溪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3450.7759万元,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399㎡,单跨最大跨度为12m,最高建筑高度为22.30m,最高层数5层。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为3450.7759万元,建筑占地面积 6286.88㎡,总建筑面积83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99㎡。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南安市委党校(二期)及室外总体配套设施、基坑支护等,具体内容包括上述工程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基坑支护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3450.7759万元,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83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99㎡,单跨最大跨度为12m,最高建筑高度为23.7m,最高层数5层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3450.7759万元,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83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99㎡,单跨最大跨度为12m,最高建筑高度为23.7m,最高层数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3450.7759万元,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83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99㎡,单跨最大跨度为12m,最高建筑高度为23.7m,最高层数5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4052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8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08时00分2025年04月28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 (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 dname="e8d3711eb4717e562297767b2a687063">等保函开立人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五个帐号任选其一):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④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5541010400068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新华支行;⑤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3128481266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28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新路8号,邮编:362399

电子邮箱:/

电  话:注册后查看,传真:/

联 系 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先进国际中心2001室,邮编:362019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  话:注册后查看,传真:/

联 系 人: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南安市委党校(二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委党校(二期)(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33号),就有关事项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里面控制价跟发布的控制价清单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控制价清单为准,详见补充通知相关答复。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15.3.1条约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但第34.2条的第(四)点中又提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上述两处约定存在矛盾,请问是以哪个要求为准?

答复:32.4条前提为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A类,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故不矛盾。

3、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中的“五、危大工程量清单”和“五、其他资料”的序号重复,请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将“五、其他资料”改为“六、其他资料”?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将“五、其他资料”改为“六、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中的目录内容为“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如有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时),五、其他资料”,其中缺少“危大工程量清单”这一项内容,请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将目录补充完整?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将目录补充完整。

5、公告附件2025.02.21审查合格PDF图纸(建筑、结构、水、暖、电、门窗)中的“建施-002_建筑设计说明(一)”图纸里的“三、工程设计标准和项目主要特征”的“17.装配率要求为预制率50%”。请问是否有误,是否应为“装配率50%”?

答复:本项目装配率为53%。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507759

2、本项目通用本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中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修改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危大工程清单按附表一进行修正。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修改为按下表修正。

1.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7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任一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五个帐号任选一) :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④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55410104000681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新华支行;

⑤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3128481266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 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 ”),且须一次性次汇 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 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不适用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适用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不适用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衔接有关工作的函》泉建函[2021]208号),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c.   /  

⑦其他形式: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 2020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运营商福州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0520013。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 dname="e8d3711eb4717e562297767b2a687063">等保函开立人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通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附件2-2) 。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或“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有效期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状态信息为准。评标时,评标委员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收讫证明”或“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金额,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信息网公示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处于正常状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修改为“2025年05年06日08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0418


附表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南安市委党校二期          标段: 一个标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

如涉及

 

体部位及规模

一、基坑工程

(一) 开挖深度超过 3m (含 3m) 的基坑 (槽) 的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地下室底埋深超过3m

(二)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 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 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一)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 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 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 (荷载效应 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以下简称设计值) 10kN/m2 及 以上,或集中线荷载 (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 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上部结构一层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上部结构1~2轴、7~9轴、D~E轴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部分地下室顶板覆土1米荷载效应的设计值超过10kN/m2

(三)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 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 一)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 程 (包括采光井、 电梯井脚手架) 。

(二)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 高处作业吊篮。

(五)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 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 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 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 一)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天窗170m2、铝方通格栅详立面

(二)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 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 水下作业工程。

(五)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部分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梁,部分内隔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墙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 影响工程施工安全, 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 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 5m) 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 挖、支护、降水工程。

 

地下室底埋深5.45m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一)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 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 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 (设计值) 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 以上。

(三)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 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 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 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 一)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 程。

(二) 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 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 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 一)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 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 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 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 一)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 跨度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或跨度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 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 水下作业工程。

(五) 重量 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 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 影响工程施工安全, 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 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说明:施工单位应在此栏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人:                    (盖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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