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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12月24日 22: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科尔沁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22: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茹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河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轩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本级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商业中心6#101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EQQZCS-C-G-24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6652(万元),更正为:1.3322(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河镇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本级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商业中心6#101号二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茹
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