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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冶建工五公司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标准厂房项目(标段二)成本控制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码:2025050050)的答疑如下,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1、贵司与业主单位的结算方式如何?比如下浮比例?
答:我司与业主单位结算方式为固定费率,工程费结算价=(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新增或变更项目结算价+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中标固定费率为94.9%。
2、请提供璧山区政府财评文件,比如材料信息价格如何执行?是否有其他与重庆市定额及配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
答:工程材料市场价格首先执行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的要求发布的实际进场施工当月璧山区材料价格(本项目开工令日期为2024年11月);缺项的材料价格再执行《重庆工程造价》公布实际进场施工当月的璧山区主要材料信息价;再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经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核定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材料价格按以上方式确定后并按相关规定调整定额材料价。以上材料价格均为工地价,不另计采购及保管费。
3、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是包工包料吗?
答:包工包料。
4、招标文件里面的“主合同清单(暂定,仅做参考)”是否为贵司用贵司合同条件套定额的参考价格?
答:是,我司根据与业主合同结算原则编制,该清单及综合单价未经跟审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仅做参考。
5、下浮是否为总价下浮,比如材料价格、税金等是否下浮?
答:是,除甲供材外;其余材料、税金等,均参与下浮。
中冶建工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中冶建工集团五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