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5年6**$3亿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及说明,如招标文件与本次变更内容相冲突之处,以最新的变更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能力部分-承销业绩-②承销只数:原内容“3***0只(含)以上得1**$3分,在1***0只(含)到2***0只(不含)之间,得7分;在5**$3只(含)1***0只(不含)之间,得4分;小于5**$3只的,不得分。”更正为“3***0只(含)以上得1**$3分,在1***0只(含)到3***0只(不含)之间,得7分;在5**$3只(含)1***0只(不含)之间,得4分;小于5**$3只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能力部分-债券认购支持情况:“根据2****4年1月1日至2****5年3月3**$3日投标人债券认购金额排名计分,按照投债支持总额由大到小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其余名次得分=(认购规模/第一名认购规模)*1**$3”中“认购金额”是指投标人在招标人发行债券中的实际中标金额(需穿透至实际投资人)。
3.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四)承销业绩的表述“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承销业绩”附2****4年1月1日至2****5年3月3**$3日期间....”中的“承销业绩”日期范围更正为“2****4年1月1日至2****4年1**$3月3**$3日”。
除上述情况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