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5年03月10日 17: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第三方2025年和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 17: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颖怡、黎紫微、林思敏、曾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附件2 | 购买第三方2025年和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服务招标文件(2025031001).zip | ||
附件3 |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5-10CAE93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2025年和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9 09:30:00,更正为:2025-03-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3-19 09:30:00,更正为:2025-03-28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体检设备”现作以下更正:
原文: | 更正后: |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体检设备满足采购需求(至少提供便携式全数字多普勒彩超(3台)、十二导联心电图机(3台)、尿液分析仪(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共10台),满足十台设备的得5分,缺一台不得分;②在满足上述设备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另加1分,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设备购置发票,租赁合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且租赁期须涵盖至2026年12月31日),附上设备图片(必须是实物放置现场图片),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体检设备满足采购需求(至少提供便携式全数字多普勒彩超(3台)、十二导联心电图机(3台)、尿液分析仪(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共10台),满足十台设备的得5分,缺一台不得分;②在满足上述设备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另加1分,最高得5分。注:设备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租赁,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如与设备厂家合作形式,提供设备厂家与投标人之间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租赁期或合作协议的合同期未能涵盖至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承诺函内容须包含以下内容:“我方在服务期限内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各类体检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如因设备问题导致服务中断或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体检费用)。附上设备图片(必须是实物放置现场图片)。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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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26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颖怡、黎紫微、林思敏、曾燕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