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综保区综合楼、天运广场、一期厂房公区、二期仓库公区、三期仓库公区及查验楼、海关用房、吴中物流租赁仓库等消防维保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RQ2****5-GQ-WZ-G-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保区综合楼、天运广场、一期厂房公区、二期仓库公区、三期仓库公区及查验楼、海关用房、吴中物流租赁仓库等消防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5年5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增加:

本项目现由采购人组织集中现场勘查:

请各供应商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集中现场勘查:

集合时间:2****5年5月1**$3日1**$3时3**$3分(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吴中综合保税区管理局B1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6注册后查看0。

请供应商安排好行程,不得迟到,迟到者,恕不接待。

(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供应商可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勘查,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查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查时,熟悉现场及本项目的背景概况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由于未进行现场勘查造成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5年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2)6注册后查看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3号天贸大厦西9楼

联系方式:(0****2)6注册后查看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电  话:(0****2)6注册后查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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