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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四川省

公告内容

[设计]桂园新村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变更公告]

桂园新村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桂园新村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

人承担的工作

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

人承担的工作

分包内容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二、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

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产查封、冻结超过 1 亿时,一经发现(包括评标时发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合同签订前等节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方面承诺(格式自拟,应包含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无上述情况,以及承诺一经发现,认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的权力),未提供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3.投标人必须保证施工项目班子出勤率达到 80%以上,一经发现任一人员存在三次月出勤率低于80%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损失。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方面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4.设计负责人和结构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便于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及现场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方面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

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其他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5)

设计单位

人员配备

(7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得 0.5 分; 同时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得 0.5分;同时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5.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6.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为 0.5 分;同时具有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注:(1)以上人员职务不能相互兼任,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连续近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得分。

(2)以上人员,如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

人员配备

(3 分)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 名: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 1.4.1 款条件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2 分。

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修改为:

2.2.4

(5)

设计单位

人员配备

(7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得 0.5 分; 同时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得 0.5分;同时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5.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6.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注:(1)以上人员职务不能相互兼任,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得分。

(2)设计负责人和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便于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及现场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方面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

施工单位

人员配备

(3 分)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 名: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 1.4.1 款条件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2 分。

2、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施工项目班子出勤率达到80%以上,一经发现任一人员存在三次月出勤率低于80%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损失。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方面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的: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钢结构、园林景观、消防、桩基等。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修改为: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五、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的: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每栋住宅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上第五层、商业主体结构施工至主体封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栋楼的工程款进度款;之后每完成主楼6层拨付一次进度款,主楼封顶后每两个月拨付一次进度款,均按已完工程核定产值的80%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核定产值的90%,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拨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设计费支付:项目施工图图审合格交付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20%。

修改为: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每栋住宅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上第五层、商业主体结构施工至主体封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栋楼的工程款进度款;之后每完成主楼6层拨付一次进度款,主楼封顶后每两个月拨付一次进度款,均按已完工程核定产值的80%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核定产值的90%,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拨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另3%作为工程质量保留金(不计资金利息),待保修期满后工程无缺陷,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指定的单位移交工程后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留金如为保函、保证担保形式提交,则竣工结算审计完后拨付到该工程的100%)。设计费支付:项目施工图图审合格交付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20%。

六、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的: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以保函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总价的 3%。

修改为: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3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结算总价的3% ;

(2) 金额为结算总价3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以保函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总价的3%。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6月4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

招标人: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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