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度)(二标段)

补遗

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5条工期要求由“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修改为“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于60%,2025年12月10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由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修改为“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于60%,2025年12月10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其他关于工期要求的均作相应调整。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已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

以上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6日




[50010220250123001030102].CQCF
工程量清单.pdf
乌江石漠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