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10分):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0分。(工作经验按专业毕业时间或取得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时间作为工作年限起始时间)2、专业组长(16分):(1)土建专业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5分。(2)安装专业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安装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5分。(3)公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专业)或交通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甲级人员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4)水利专业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水利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5)信息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任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3、专业技术人员(4分):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1)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成员方提供均可,但人员不得交叉配置。(2)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0分):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0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