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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江西省
公告内容
- 交易公告
- 成交公示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七批次(现场仪表、自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2****5-0**$3-0**$3】
更正事项1:原开标时间:2****5年7月1**$3日上午0**$3时0**$3分;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5年7月2**$3日上午0**$3时0**$3分;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拟投入人员(9分)1.项目经理(4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 4分。2.技术负责人(2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自控(或自动化专业)工程师初级职称得1分;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满分2分。3.技术团队(3分)拟派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具有电气自控(或自动化专业)工程师得1分;具有软件设计师得1分;机电专业工程师得1分。满分3分。以上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提供身份证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拟投入人员(9分)1.项目经理(4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自动化专业或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 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 4分。2.技术负责人(2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自控或自动化专业或电气工程的工程师初级职称得1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2分。3.技术团队(3分)拟派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电气自控或自动化专业或环境工程或电气工程的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软件设计师或软件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机电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以上1-3项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提供身份证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最新的更正文件,并依据其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