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2024年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跨境电商通信产品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失败公告

公告变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跨境电商通信产品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GPDI-ZB-2024-04703
采购失败情况说明: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缺乏竞争性,故本项目本次公开比选失败。
比选失败公示期202519日至2025113日,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玉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邮箱:285208247@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5

(此联系方式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存在影响比选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异议提出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项目负责人:吴小玉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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