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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福建省
公告内容
乌石古厝修缮提升工程
答疑纪要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
1、1、根据《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建规〔2025〕2 号)的规定“对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房建市政工程,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上一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 分,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及上一季度(2025 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类)信用分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该项目是只要2025年第一季度房建信用分超80就可以免缴是吗?不需要连续4个季度都满足吗?
答: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上一季度信用分(2025 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类)高于(含)80 分,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有效期内)的,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无需连续4个季度。
二、重点监管对象保证金提交形式仅限于现金转账,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索取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
1.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到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2025年0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