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物流中心热水器及辅材采购项目(二次)废标公示
公告变更
青海省
公告内容
物流中心热水器及辅材采购项目(二次)按照《青海省烟草系统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青烟司计〔2020〕121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采购程序于2024年10月15日进行询价活动,因青海交电大楼有限责任公司询价响应文件中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响应我方询价文件要求,故通过身份审查的询价响应人不足三家,经询价小组一致同意,本次询价做废标处理。
对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提交质疑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