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5〕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3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扩建1栋综合教学楼,新建总建筑面积:2****4.1**$3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综合教学楼扩建1****8.9**$3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5.2**$3m2。项目估算总投资2****9.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已建综合楼部分改造、地下水池及水泵房新建。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土石方(包括平整场地(含场地硬化及旧基础拆除)、地下室土方回填及室外绿化景观土方)、桩基、基坑支护、主体结构、钢结构、装饰装修、幕墙、电气工程、消防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电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海绵城市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3**$3号),本项目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注册后查看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5年8月底完成操场改造施工及修复、新建教学综合楼主体结构落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0="6**$3">/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0="6**$3">/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3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0="6**$3">/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3**$3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各批次《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3)删除招标公告第3.4点的“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3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5-0**$3-0**$3 0**$3:0**$3:0**$3 至 2****5-0**$3-1**$3 0**$3:0**$3:0**$3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注册后查看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5-0**$3-3**$3 0**$3:4**$3:0**$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3号,邮编:3注册后查看1
电子邮箱:/
电话:0****1-8注册后查看4,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3层1****9室,邮编:3注册后查看1
电子邮箱:/
电话:0****1-8注册后查看0、1***3注册后查看7****3,传真:/
联系人: 吴明华、欧忠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3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3.5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第5条、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中第1条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更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2.本项目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 分): 投标人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增加一项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更改为“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 分): 投标人提供一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3.因招标文件内容调整,现重新发布招标文件(zbf及pdf格式)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资料,并采用变更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 期:2***25年4月8日
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综合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如下:
一、答疑
1.问:问题:③本项目若 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的“类似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业绩,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上述内容与“《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原则上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和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和业绩计取。”相违背,应修改为: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和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和业绩计取。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中的“二、澄清说明”第4点。
二、澄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地址变更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7。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中增加“3**$3.2.3**$3承包人应当按照《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3〕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3〕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产品。”。
3、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3**$3.2.2**$3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提供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含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相关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等)报招标人审核确认。预制构件结算时按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3**$3.2.2**$3中标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后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4号)和福州市“榕政综〔2****7〕1****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签约合同价的5%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均予以删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5条款中“③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的“类似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业绩,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更改为“③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业绩,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根据榕建规(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提供的最高业绩计取。”。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5条款中增加“④通过上述第3项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为单体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即视为满足要求。单体建筑面积认定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中第3**$3.2.2**$3条款。(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查询的相关表述,若有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恰当说明所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中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3.1.2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①考虑本工程工期短,主要材料价格市场询价占大部分原因及便于结算因素,主要材料一律不给予调整。②政策性调价:人工费按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差。本工程招标日之后发布的调整政策性(除人工费调差的政策性文件外)文件而产生的成本变化均不调整合同价款。”更改为
“1**$3.1.2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①仅考虑本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调整,除此之外的材料一律不给予调整。②政策性调价:人工费按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差。本工程招标日之后发布的调整政策性(除人工费调差的政策性文件外)文件而产生的成本变化均不调整合同价款。③价格调整所发生的价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含措施费率)。
1)人工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或人工费价格指数的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在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调整条件的情形下,上述文件执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前(包括该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人工费不作调整;执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人工费作相应调整。发生的价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含措施费率)。
2)考虑本工程工期短,主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一律不给予调整。
3)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
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及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建价[2****1]9号)的规定,可调整的主要材料是: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与钢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管桩、电缆铜、铝材、玻璃,除此之外的材料一律不予调整。价格调整所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详见《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a.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与钢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玻璃、铝合金的价格调整办法如下:
福建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施工期综合信息价与控制价所对应的综合信息价(2****5年1月)进行比较,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含措施费率)。若信息价为区间值的时候,则采用区间值的中间值为补差依据。施工期按合同约定可调差的主要材料的信息价若有上、中、下旬3种价格时,取三者的平均值。
P1——控制价编制期(2****5年1月)的材料信息价为“基期价”;
P2——施工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对应的福州市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若0.9**$3P1≤P2≤1.0**$3P1,则不予调差;
注: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与钢板)补差价,不分品种和等级,所有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与钢板)的工程量均按HRB4***0E Φ2**$3的价格计算价差。玻璃补价差,不分品种、类型、强度等级、厚度等等工程量均按6厚钢化玻璃的价格计算价差。
①电缆铜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含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为简化计算,电缆价格变化按铜价变化率的8**$3%计算。发生的价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含措施费率)。
②材料用量的确定:经监理人验收通过的每期计量的合格工程量(不计损耗)。
P=((Ft-F0)/F0*8**$3%±5%)*Hi*Ai*(1+税率)
F0——基期价格为控制价编制期采用月份(2****5年1月)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网(http://www.shfe.com.cn)发布的铜材当月月度结算参考价;
Ft—当期价格取定为施工期上海期货交易所网(http://www.shfe.com.cn)发布的铜材当月月度结算参考价;
a. 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3**$3%(含3**$3%)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签约合同价±1%(含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单价按第1**$3.4.1〔变更估价原则〕重新确定单价,未超过上述幅度的,按原项目单价计算。
b.除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外,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均不予调整。
5)因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在延误期间的材料上涨超过上述约定的幅度时,其价差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下降幅度超过上述约定的幅度时,其价差部分全部由发包人受益。”。
7、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附件上传的招标控制价EXCEL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 期:2***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