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广西灵川县西岭河治理工程(黄泥江村河段)招标控制价、考核主要单价的通知及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灵川县西岭河治理工程(黄泥江村河段)施工招标(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614)作如下通知: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经招标人调整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伍万叁仟柒佰柒拾壹元¥:13653771.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招标人公布考核主要单价的项目清单表如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招标人公布的考核单价

备注

1.1.1.3

500101004001

砂卵石槽挖 Ⅳ类土,留用)

1638

12.33

 

1.1.1.4

500103010001

人工抛块石护脚(外购)

539

171.73

 

1.1.1.5

500110001001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及安拆

1166

54.37

 

1.1.1.6

500109001001

C20混凝土挡墙(均厚1m)

748

477.15

 

1.1.1.7

500109001002

C20混凝土挡墙基础

552

475.98

 

1.1.1.8

500103011001

网垫护坡(2m×1m×0.3m ,外购块石)

284

376.37

 

1.2.1.6

500103008001

墙背夯填土石(利用开挖料)

7925

9.80

 

1.2.1.14

500109009002

伸缩缝(沥青杉木板)

365

122.44

 

1.2.1.18

500109001010

C25混凝土路面厚180mm

951

87.58

 

3.2.1.15

500103011010

格宾网石笼挡墙(2000×2000×1000,外购块石)

591

294.93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网址:http://219.159.250.198:8857/TPBidder)下载本项目的考核主要单价清单。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的业绩、荣誉”的“(1)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年)承担过河道治理、整治工程或河道修复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0分,满分50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时间计算)。(2)投标人 2018 1 1 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水利行业学会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文明工地称号,每个文明工地得 50 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 50 分。(3)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为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 100分;因施工的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 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现更正为:(1)投标人202011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水利行业学会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文明工地称号,每个文明工地得10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2)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按年度计,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满分2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投标人近3年(自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之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整治工程或河道修复工程)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需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意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投标人获得了省(区)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区)级及以上水利(水利电力)工程质监站颁发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证书的,每个工程得10分(以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4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5)投标人2020 11日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

邮编541200

联系人:廖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新村56

邮编:541000

联系人、陈

电话:注册后查看

传真:注册后查看

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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