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德雅小区3号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不同之处以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公告2.7条关于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但部分文件并未划分基地类型,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请问是否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即可?
回复:批复文件未划分基地类型的,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
问题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材料所在页码一栏”可否填“/”?
回复:可以不填或填写“/”。
问题3:施工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标准中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如果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没有处罚,是否提供相应提供承诺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7.施工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规定执行。
问题4:第一章招标公告(P11)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17)里的质量标准一致,都是“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但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82)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不一致;且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205)的也不一致:4.1 质量标准4.1.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 特殊质量要求4.2.1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 。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质量标准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
问题5:请问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否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之和即237.869958万元?
回复:填写分部分项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计。
问题6:本项目ZB清单中项目名称为“德雅小区3号栋建设项目”,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项目名称“德雅小区3号栋建设项目施工”不一致,是否本招标项目名称统一为“德雅小区3号栋建设项目”?
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为“德雅小区3号栋建设项目施工”。
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