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5年通保运维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5年通保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5-D-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5年4月3**$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审因素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三、更正日期
2****5年5月1**$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用明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6注册后查看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注册后查看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hzfzcb@tj.gov.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3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5年5月1**$3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5年通保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5-D-0****4)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