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全市化工园区提升整治和重点化工(危化)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辽宁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市化工园区提升整治和重点化工(危化)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5-0**$3-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供应商须知表1**$3.1磋商保证金账号
更正日期:2****5年0**$3月1**$3日1**$3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8号))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如电子评审系统出现问题需查看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3分钟止。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联系方式: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号十七区1**$3号楼2层2***2-2***6号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彤
电话:1***6注册后查看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