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邢台市南和区供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阳镇中心学校供热管网)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公告变更
河北省
公告内容
邢台市南和区供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和阳镇中心学校供热管网)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邢台市南和区供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阳镇中心学校供热管网)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原招标文件内相应内容均按照此项进行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未及时获取公告信息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各投标人以最新内容的为准。 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年0**$3月0**$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