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铁发佳苑(安置房)项目前期物业澄清公告第(1)次
公告变更
福建省
公告内容
铁发佳苑(安置房)项目前期物业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铁发佳苑(安置房)项目前期物业需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7.投标人荣誉 | 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级市行政或事业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获得省级行政或事业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4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企业名称),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
修改为:
7.投标人荣誉 | 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级市行政或事业单位授予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3分;获得省级行政或事业单位授予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4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企业名称),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08:30。
三、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