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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新疆财经大学南校区7号住宅楼主下水维修改造项目废标公告

2****5年0**$3月2**$3日 2**$3: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南校区7号住宅楼主下水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5年0**$3月2**$3日 2**$3:5**$3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项目联系电话0****1-4注册后查看7
采购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9号新疆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7注册后查看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3号水清木华A栋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4注册后查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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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财经大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南校区7号住宅楼主下水维修改造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5]XJJZN-0***4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5年0**$3月3**$3日

七、 预算总金额:2注册后查看2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田凤华,高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凤梅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玮婷

联系电话:0****1-4注册后查看7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3号水清木华A栋6层

2、采购人名称:新疆财经大学

联系人:杜军

联系电话:0****1-7注册后查看1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9号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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