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受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委托,我司对东方市城市能级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于2****5年0**$3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因本项目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有误,现对该公告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9**$3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2****5年0**$3月至2****5年0**$3月社保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带有水印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内容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9**$3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2****5年0**$3月至2****5年0**$3月社保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带有水印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联系方式: 郑工 0****8-2注册后查看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道客社区海德路2-5号红城湖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一期)5#楼1单元5层5***1号房
联系方式:叶工 0****8-6注册后查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