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四川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5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技术参数要求等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元):0,更正为: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5-0**$3-0**$3 0**$3:3**$3:0**$3,更正为:2****5-0**$3-1**$3 0**$3:3**$3:0**$3。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5-0**$3-0**$3 0**$3:3**$3:0**$3,更正为:2****5-0**$3-1**$3 0**$3:3**$3:0**$3。

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5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计划号:5***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2****4]1注册后查看5;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1、0***8-8注册后查看9、0***8-8注册后查看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3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太平街2**$3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0-2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3号2栋2**$3层1号

联系方式:王宇、周备、张玲 0***8-8注册后查看7转8***9/1***1注册后查看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周备、张玲

电话:0***8-8注册后查看7转8***9/1***1注册后查看1****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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