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滨江新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设计澄清及答疑公告[变更公告]

公告变更 湖南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滨江新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2注册后查看7**$3 招选人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
相关公告

各潜在应选人:

滨江新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选,现对本项目提问进行回复,并对公告及文件作出相应更正。请各应选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选人概不负责。

问题1:招标公告 2.5 “自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2****0万元场地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业绩。” 请问:场地污染修复工程包含哪些工程类型?

问题1回答:本次招标中场地污染修复工程是指与滨江新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在污染情况、治理路线具有相似性的工程,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污染物类型(不含放射性元素污染至少包括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无机污染之一;2.介质类型至少包含土壤、地下水、遗留废渣、固体废物之一;3.用地类型至少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之一,不含农用地;4.治理路线至少包括原位修复、异位修复、风险管控、生态修复之一。

滨江新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设计原招选公告及原招选文件中如下内容做修改:

资格业绩与加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查意见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方案审查意见(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 为准。单项合同投资额金额以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查意见中的投资额为准,如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投资额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方案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以上资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附在应选文件正本中。

本项目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5年5月1**$3日9:3**$3时,本答疑公告作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招选公告、招选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选人: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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